没有次数的限制
科目四,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科目四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的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放在“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进一步测验考生的交通素质程度。
根据《公安部第123、124号令100问》规定:
1、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
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2、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3、科目一和科目四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
科目四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科目四的考试次数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可以无数次,但前提是科目四的考试成绩得在有效期内合格通过。有效期有三年,是从考完科目一成绩合格后拿到车管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考证明日期开始计算起。
科目四没有考试次数的限制,只要成绩没有合格,预约到考场就可以参加考试,一直到合格为止。不过虽然科目四没有次数和时间限制,但考过了科目一后会有三年的有效期,科目四还是需要在有效期内考核通过,不然超过有效期后,前面取得的成绩也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