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公示,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公示名单

tamoadmin 热点聚焦 2025-01-31 37 0

西安充电桩补贴什么时候到位?

2022年12月1日提交补贴申请,但半年多过去了,补贴还未发放。 6月20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复称,2023年5月16日西安市发改委***公示了2022年第四季度符合申领补贴的公(专)用场站及个人名单,5月31日,西安市发改委向西安市财政局报送了市级补贴资金***,待西安市财政局向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后,再由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住建(发改)部门向公(专)用场站投资主体和个人发放补贴资金。

2022西安个人充电桩补贴怎么申请?

2022西安个人充电桩补贴申请方法

申请安装汽车充电桩需要去当地电力部门办理,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包括产权人***明、车位使用证明和物业证明等,产权人证明可以是***、军人证、护照、户口簿、公安机关户籍证明之一,车位使用证明可以是车位产权证、车位租赁证明、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之一,物业证明则是物业公司允许施工的相关证明。有了这些资料,接下来的工作就很简单了,听从工作人员的指示就行了。

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公示,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公示名单

西安充电桩申请1w补贴流程?

西安充电桩的1w补贴申领流程:

1、补贴标准: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2、需上传材料清单:

  ① 建设申请:***正反面、行驶证首页副本全照自有车位证明材料、《分时共享和三年内不拆除承诺书》《建设申请表》、《已建桩证明》(申请通道开通前已建桩车主上传)

  ② 验收申请:设备合格证、购车***、《安全使用承诺书》、施工合同、施工前照片(人、车、桩一体不同角度三张)、施工后照片(人、车、桩一体不同角度三张)、《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③ 补贴申请:关系证明(申领人、车辆所有人、车位产权所有人不一致时提供)。

3、提交建设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方才可以进行验收申请,提交验收申请同时可以提交补贴申请,请申请者如实填报各项信息

西安市住建局充电桩补贴?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在我市(不含西咸新区)备案、建设、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其财政补贴。

申领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的,应同时满足投资主体近3年内在财政资金申报、专项审计、***主导的专项监督检査中无违法违规现象;投资主体年度建设充(换)电设施功率总数不少于1000千瓦,换电设施不受此条限制;申请财政补贴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应通过住建部门的正式验收;申请财政补贴前,投资主体将新建充(换)电设施应按互联互通要求接入市级平台等条件。

对在我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应满足下列条件:申领人充电设施需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内的自有产权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此外,申领人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公用充电桩:电量可享受每度0.15元市级补贴标准

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按照“对在我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执行。

在2020年9月25日后(含)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依据接入市级平合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新旧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凡享受过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的主体,不再享受运营补贴。